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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23

汪军

来源:老汪聊碳中和

国家发改委发文碳足迹管理体系意见,碳足迹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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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1个月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家碳足迹政策体系的建设有个大致的规划和落地方向。

但怎么说呢,总觉得只有一个方向,具体怎么走还不是特别明朗。而且这个意见是市监总局自己发的,想要全面推动碳足迹体系建设靠一个部门肯定是不行的。

在大约一个月后的今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也是将关于碳足迹相关体系建设的。但发改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直接把工信部、市监总局、住建部、交通部一起拉上了(为什么没有生态环境部?)。而且发布的内容有目标、有路径、有分工、有责任,看起来可执行性明显就强了很多。

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解读一下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这个意见吧!

总体目标

《意见》中对产品碳足迹已经有了量化目标,那就是2025年出台50个重点产品核算标准,到2030年达到200个!我觉得能够达成这个条件,我们的碳足迹体系可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了,不过重要的是还得看应用情况。这里没有贴上碳标签的产品数量目标,比如到2025年500类,2030年1万类什么的。嗯,我觉得加加油是可以的。

发改牵头碳足迹总体工

至少从文件来看,碳足迹这事又变成发改委总牵头了,然后一些细分的工作由各部门牵头,市监总局只是其中的一个配合部门,比如在重点任务方面,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是由市监总局牵头,背景数据库方面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工信、交通、住建等)牵头,产品碳标识认证则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市监总局共同牵头。

团体标准将起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除了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通用要求以外,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先编制团体标准,条件成熟转化为行标或者国标。者说明未来具体到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将会是各行业百花齐放,不会只捏在那么一两个标准制定者手里,我觉得是件大好的事情。

背景数据库建设由各行业自己管理

这条一出,我估计工信部马上就可以把背景数据库拉出来,因为据我所知他们搞数据库已经搞很久了,而且不止一路人马。当然,《意见》中还加了一个限定词——在确保方法统一和数据准确可靠的基础上。所以我觉得各主管部门要发布背景数据库,还得等背景数据库编制的统一方法。

另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背景数据库也不可能自己去建,都是下面的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编制的,但国内类似的背景数据库太多,到底用哪一套,就得看行业主管部门的脸色了。


产品碳标识到底谁来发?

关于产品碳标识,这一条说的是国家发改委和市监总局共同牵头,一般来说,发标签得有一个签发部门,市监总局其实是比较适合发的,不知道国家发改委对于这部分为什么要插一脚,做总指挥不好吗?

碳标识推广的先后顺序

《意见》中关于产品碳标识推广的先后顺序中提到,以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大型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看了这一点我是有点意外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都是复杂产品,供应链又臭又长,想算清楚很复杂。

其实一开始为了把标识迅速铺开,应该优先推广消费者消费频次较高、计算又比较简单的日用品如食品、饮料、洗漱用品等,先把概念抛给消费者,更加有利于碳标识的推广,不知道《意见》这么提是不是有更深层次的考虑,比如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国外碳足迹核算方法的引进与互认

《意见》中提到在坚持以我为主的前提下,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国际互认,这一点很重要。中国碳足迹相关政策说实话,是双碳相关政策领域里落后国际最多的了,完全自己闭门造车是不大合适的,外面还有电池法案什么的等着你呢。

所以我估计最终版本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大概率会借鉴欧盟的PEF相关规则,当然肯定还是要做本土化改造的。

写到最后

产品碳足迹体系的建设是以碳足迹为基础的商业体系的前提,其不但在建设过程中会需要大量的双碳人才,建成以后更是可能在这个基础设施上产生很多的新产业。可以说碳足迹体系的建设为双碳业务领域开辟了一条新的赛道,在这个赛道上可能会产生新的独角兽公司,所以,我们希望这一天快点到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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