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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8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广西南宁公示《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力专项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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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力专项规划》方案公示,计划2022-2035年间新增220kV变电容量2880MVA,110kV变电容量2870MVA,并规划新出10kV线路523回。规划期限至2035年,预计最大负荷至2035年将达1412MW。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27日,公众可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等渠道查看并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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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广西南宁公示《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力专项规划》方案。其中明确,2022~2035年共新增220kV变电容量2880MVA,共新增110kV变电容量2870MVA,规划新出10kV线路523回。

原文如下: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力专项规划》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力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三)《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年—2035年)》。

(四)《南宁市电力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修编》

(五)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二、规划维护范围

规划重点区域:与《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充分衔接,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高度协调一致,至2035年,示范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约77.3平方公里。

规划统筹区域: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同时统筹考虑《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划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包含机场)(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规划电网电压等级范围:10kV至500kV电压等级电网规划。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2022年—2025年逐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二)用电需求

近期采用常规电量增长率+大用户法对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负荷进行预测,2025年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最大负荷为470MW,“十四五”期间负荷年均增长率22.3%;2030年最大负荷为620MW,“十五五”期间负荷年均增长率5.7%。远期采用负荷密度法对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负荷进行预测,至2035年最大负荷为1412MW。

(三)电网目标网架

1.500kV电网规划

本次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主要依托现状的500kV南宁站及规划的500kV百济站进行供电,对外接受钦北防清洁能源电力输送。

2.220kV电网规划

2022~2035年,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4座(高岭站、河州站、凤江站、蕾岭站),扩建1座(琴中站),共新增220kV变电容量2880MVA;其中凤江站为户内GIS站型式建设,预控面积按约160米×140米来控制;高岭站、河州站、蕾岭站为户外AIS站型式建设,每座变电站按预控面积约140米×100米来控制。220kV网架以双回链式结构为主,最终形成“三个”双回链式结构。

3.110kV变电站

2022~2035年,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14座,扩建3座,共新增110kV变电容量2870MVA。其中有3座变电站为户内GIS站,每座变电站面积按约80米×50米来控制;11座变电站为户外AIS站,每座变电站面积按约95米×70米来控制;110kV网架以“双T”接线为主,目标网架按供电半径1.3公里、供电面积5平方公里考虑进行布点。

4.10kV电网规划

2022~2035年,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新出10kV线路523回。

5.规划图纸

主要规划图纸有:2035年电网规划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7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5609439、5609112,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科办公室七楼713-1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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