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美国佐治亚州民主党参议员JonOssoff等4名参议员提出一项名为《美国税收资金用于美国太阳能制造法案(AmericanTaxDollarsforAmericanSolarManufacturingAct)》的新法案。该法案提出必须修改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45X(d)条,增加一个新条款,明确禁止对相关外国实体生产的零部件提供信贷,以阻止中国制造商享受《通胀削减法案》的税收抵免。
第45X条所覆盖的税收抵免涵盖在美国境内生产的用于太阳能项目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硅片、太阳能级多晶硅、聚合物背板以及太阳能跟踪支架等产品。
美国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FirstSolar的首席执行官MarkWidmar对该法案表示支持,他表示:“美国太阳能制造业必须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其能够凭借自身优势进行竞争,而不应将其与那些在美国使用高附加值进口部件简单地组装电池组件的公司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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