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工信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培育河南省碳资产管理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制造业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水平,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分工合作,分阶段、分层次推动我省制造业企业践行ESG理念,逐步构建协同创新的企业ESG生态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现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培育一批碳资产管理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企业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施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建设有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已获得国家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三)“7+28+N”重点产业链群链主企业或骨干企业。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具体要求
(一)制定并实施碳减排规划。企业制定碳减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产品设计、工艺技术、设施装备、能源消费、资源利用、数智管理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明确节能降碳路径和具体举措,建立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储备库,持续推动企业碳排放强度与总量持续下降。
(二)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与体系。企业有明确的碳减排和碳资产管理目标,并融入发展战略,具有健全的制度体系、组织架构和保障机制,职责明晰、运行高效。
(三)具有完善的数字化碳管理系统。企业应具有企业数字能碳管理系统,具备碳排放数据核算、碳资产预算管理、碳交易辅助决策、节能降碳项目规划和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等能力。计量器具配备和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积极践行ESG理念。企业树立ESG理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围绕产品设计、生产过程、销售流通和供应链管理等环节绿色发展需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实现碳足迹“可见、可溯、可认”,规范编制和披露ESG报告,提高ESG报告质量,构建ESG管理体系。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河南省碳资产管理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于6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hngxtjn@163.com。
联系人:孙志民 王占昍 电话:0371-65509953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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