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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发电和冲渣水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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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北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实施了余热回收利用发电和冲渣水技改项目,包括冲渣水采暖、饱和蒸汽发电和烧结余热发电技术。项目改造了烧结机、蒸汽管网,新建了低压蒸汽发电机组和冲渣水采暖系统。项目实施后年发电量预计3133万千瓦时,年节能收益约1292.4万元,折合标煤10652吨。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期7.5年,投资4280万元,其中商业贷款20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出资2280万元

河北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发电和冲渣水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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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名称

河北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发电和冲渣水技改项目


二、案例业主

河北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是一家集炼铁、炼钢、轧钢于一体的民营钢铁联合企业,年生产能力160万吨。公司下辖5个生产厂和10个处室,现有总资产18亿元人民币,职工3600人。主要生产设备有2座650m3高炉,2座30吨转炉,1座40t转炉,2座152㎡烧结机,1座加热炉,8座竖式烧煤气石灰窑,1座年产50万吨球团竖炉。


三、案例内容

1.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

(1)冲渣水采暖技术。

冲渣水由冲渣池引出经过平流式沉淀池和过滤池后浊度可以降低到4~7mg/L,再经过自清洗式过滤器基本可以降低到1mg/L以下。经过间接换热器把热量传给用户的闭式采暖循环系统(供回水温度:65℃/55℃),再经过冷却塔冷却后便可回到冲渣池,如此循环,往复利用,达到居民采暖的目的并保证了冲渣作业的正常进行。如在极寒冷地区或者遇到极端天气,用户供水可通过蒸汽补热系统提高供水温度(供回水温度:75℃/55℃),以达到供暖要求。

(2)饱和蒸汽发电技术。

非稳态余热经高温除尘,余热锅炉将热量传递给循环工质,循环工质吸收热量后变为蒸汽进入储热器。储热器的作用是将非稳态的工况转化为稳态。稳态蒸汽进入汽轮机内除湿再热后,经饱和蒸汽轮机做功,乏汽进入凝汽器在其内凝结为水,并经除氧后返回余热锅炉开始下一个循环,从而将非稳态余热资源转化为电能。

(3)烧结余热发电技术。

利用钢铁行业烧结、热风炉、炼钢、加热炉等设备产生的废烟气,通过高效低温余热锅炉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进行发电。通过分级利用余热,使得余热锅炉能最大限度的利用200~400℃的低温余热。


2.节能改造具体内容

(1)改造1号烧结机,新建烧结余热锅炉1台,余热锅炉生产微过热蒸汽作为汽轮发电机主蒸汽。

(2)改造厂区现有蒸汽管网,2号烧结及球团产汽及炼钢加热炉部分产汽供高炉生产、厂区主办公楼中央空调使用。高炉生产备用蒸汽管路与低压发电系统主蒸汽管路相连通以保障高炉正常生产。炼钢转炉及炼钢加热炉部分蒸汽作为汽轮发电机补汽。

(3)新建低压蒸汽发电机组,机组规模为4.5MW汽轮发电机组。主蒸汽采用1号烧结余热锅炉生产微过热蒸汽,炼钢转炉及炼钢加热炉所产饱和蒸汽作为汽轮发电机补汽。

(4)新建冲渣水采暖系统,主要换热站利旧(如氧气厂换热站),利用高炉冲渣水余热为厂区供暖,延长新建低压蒸汽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3.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2011年10月11日动工,2012年5月主体设备安装完毕,进行单体测试、试验及所有保护的联动试验,机组的调试和试车。2012年6月实现烧结余热锅炉通汽煮炉,7月9日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一次成功,经72小时运行考核,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最髙发电量达到5000kW,之后转入试运行生产阶段。到目前为止总发电量1460多万千瓦时,平均每月发电约292万千瓦时。


四、项目年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1.节能量

(1)改造前后系统用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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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后系统用能情况表

(2)节能量计算方法。

该项目发电收益通过安装两套电表进行测量和认证,作为该项目设备的一部分。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在发电机组设备出线侧安装一套电表(简称“节能服务公司电表”)用于测量发电的kW·h数,业主负责在并网计入点处安装第二套电表(简称“业主电表”)用于验证节能服务公司电表读数的正确性。

该项目运行期内项目每年外供电预计为31331520kW·h,预计的节能收益约为每年1292.4万元人民币,折合标煤31331520kW·h×0.00034tce/kW·h=10652 tce。


2.节能效益

该项目预计的节能收益为每年1292.4万元人民币。


五、商业模式

该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期为7.5年。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分享全部节能收益。节能服务公司应分享的节能收益=总节能量(外供电量)×协议电价(0.55元/kW·h含税)。项目建成后,由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或协助业主申请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对于该项目获得的任何政府奖励资金,扣除办理费用外,业主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在奖励资金到位后10日内,按照5∶5的比例分享。合作期限内CDM收益按业主60%,节能服务公司40%享有。其中有关政府收取的收益部分按照双方的收益比例予以分摊。合作期结束后,且CDM交易合同的主体变更为节能服务公司后,收益部分完全归节能服务公司享有。业主在节能服务公司指定银行设立一个独立的银行代管账户,作为业主支付节能收益款的账户,由双方确认电力供应数据后由此账户拨付。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及未来节能收益将以1元的成本转让给业主。


六、融资渠道

该项目投资金额为4280万元,其中商业贷款20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出资2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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