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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15

来源: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陕西:2024年8月底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电费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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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通知,要求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炼油、煤制甲醇等低能效产能需在2024年8月底前开工技改,否则9月起电价加价0.05元/千瓦时;若2025年底前未完成改造,2026年起电价加价0.1元/千瓦时。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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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其中提到,炼油、煤制甲醇、建筑陶瓷、铁合金冶炼等第一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名单见附件),2024年8月底前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自2024年9月1日起,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2025年底前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2026年1月1日起,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元。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洋县供电分公司:

现将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汉发改价格〔2024〕39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汉发改价格〔2024〕399号).pdf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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