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发布
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自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小时,平时段8小时,低谷时段8小时
据悉,“峰谷分时电价”是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通过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峰谷时段如何划分?
高峰时段(共8小时):9:00~11:30、15:30~21:00,
其中:尖峰时段1月、7~8月、11~12月16:00~19:00(共3小时)
平时段(共8小时):6:00~9:00、11:30~12:30、13:30~15:30、21:00~23:00
低谷时段(共8小时):23:00~6:00、12:30~13:30
怎么调整电价?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
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
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浮动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和电采暖用户执行原规定,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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