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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04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构建完善电力现货市场 实质性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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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等方面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党组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举措。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二)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委党组坚决扛起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清晰、措施有效。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调度。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办分管领域反馈问题,带领分管处室(单位)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定期进行评估督导,细化形成整改硬任务硬措施硬成果。各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巡视整改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成立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印发巡视整改工作计划表和巡视反馈情况等文件,落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有效调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交流推进会,印发《关于持续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理清整改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推进力度,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强化整改督促检查,紧盯重点问题,摸清问题短板,找准问题症结,评估整改成效,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逐一对照、分解细化,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落实时限和责任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委党组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谋划贯彻落实举措。制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学习研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强化遵规守纪自觉等主题,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深化完善党支部结对共学共建机制,将委机关党支部结成21个共学对子,常态化联合开展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10余项活动。

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细化落实三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落细落实。委党组书记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和南京市党员干部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增强党员干部推进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印发相关学习辅导材料,研究我委贯彻落实举措,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理解把握。

三是拓展丰富学习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委门户网站开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及时刊载学习贯彻动态。加强学习宣传,先后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巩固拓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研究印发《关于分解落实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落实中央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的若干措施〉的工作安排》,细化分解10项任务,推动学习新思想常态长效。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研究谋划,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开展江苏迈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思路课题研究,深入分析江苏迈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内涵与意义,研究提出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针对中国式现代化“五个重要特征”开展一系列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针对“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特征,深入开展人口监测分析和政策研究,围绕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开展一系列专项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应用到《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制定过程文件中。针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特征,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升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印发《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针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特征,突出精神富有,开展新时代苏南人文经济研究。针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特征,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研究,制定出台《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针对“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特征,进一步扩大开放,研究制定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相关政策。

(三)关于“统筹推动的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协调各方措施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充分发挥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地各部门主动研究谋划我省更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抓好推进落实。会同省委宣传部统筹推进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年度宣传工作,多方位立体化展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生动实践。会同省国资委调度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今年示范园新增签约15个项目。

二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的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提请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印发实施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及时开展方案中期评估,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三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切实履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谋划,主动协调推进。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重点工作,审议通过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化推进我省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牵头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围绕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推进,主动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以及上海、浙江、安徽沟通协调,争取中央区域办出台上海、苏州深化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争取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建设等重点合作事项纳入国家级政策措施支持事项。

四是推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督促各地尽快明确海洋产业发展思路举措。积极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南通市、盐城市、连云港市3个沿海城市制定出台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更好谋划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明确了下一步推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省重点工作。扎实推动2024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印发实施《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进以沿海地区为主体,高质量发展海洋产业。召开沿海三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督促各地推动海洋产业发展工作。

(四)关于“政策供给不够及时精准高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提升经济运行感知精准性。搭建具有“动态实时、响应快速”特征的高频数据库,数据覆盖产业运行、投资消费、外贸外资、物流运输等经济运行多行业多领域,每月调度分析,前瞻开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预判,今年以来共形成11期经济运行感知专报。进一步加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频次,在持续开展经济形势月调度季分析及半年度综合研判基础上,推动建立经济形势半月度研判机制,常态化召开省有关部门、设区市、重点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座谈会,精准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经济工作建议,一季度、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已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立足当前,充分利用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成果,及时有效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政策诉求,前瞻开展政策研究储备。着眼长远,结合省“十五五”规划研究,针对性开展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体现在省“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中。

二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研究起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并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提出四个方面20条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地方责任。推动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配套制定工作举措,构建“1+13+N”政策体系。制定印发《江苏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化、任务化明确四个方面86条重点工作。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4月,召开《若干措施》落实座谈会,逐条研究20条具体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上半年,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4.7%,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速6.4个百分点,占比45.8%,提升2.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增长13.6%,占比首次过半,稳居第一大出口主体。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2%,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67.3%,占比居全国首位。

三是接续出台稳增长增量政策。8月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3条”政策),在充分对接去年出台的“28条”政策基础上,结合江苏所需所能,兼顾“含金量”和“含新量”,谋划一批加力政策举措,比如为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将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的重点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为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全面推动用地用林合并审批。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33条”政策服务指南,不断扩大政策“免申即享”范围,利用主流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便利度、知晓度、精准度。

(五)关于“突破性、创新性的举措不多(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思想不够解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力推动示范区协同立法。积极加强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推动《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两省一市协同立法,从立法层面赋能一体化示范区自主创新、积极探索,推动在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等领域实现更多创新成果。围绕加强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协同沪浙开展示范区饮用水源保护立法研究。

二是牵头研究并积极推动出台我省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学习借鉴上海、浙江经验做法,多次赴吴江区实地调研,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起草支持示范区(江苏吴江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

三是更大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次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将示范区(江苏吴江片区)相关诉求纳入国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落实示范区国家首批改革授权事项清单,认真谋划形成第二批授权清单,推动示范区在规划管理、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制度创新。

(六)关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力度不大(推动绿色发展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省级“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对照国家要求,立足省情实际,牵头开展“两高”项目范围界定研究,形成目录后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实施,为精准界定“两高”项目提供了依据,有力支撑了全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强化“两高”项目源头管控。明确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要求“两高”项目需实现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并对省级管理的“两高”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清单,加强问题项目整改,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上马,进一步提升全省经济的含绿量。

三是细化绿色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推进全省绿色低碳工作落细落实。

(七)关于“培育支持新兴产业能级提升动作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苏州、常州、徐州等3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跟踪新一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认定工作,积极争取我省更多集群纳入国家级集群序列。持续深入落实《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计划连续3年每年省发展改革专项资金各安排1亿元支持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盐城等5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建设,目前已完成两个年度的试点市支撑项目评审和资金支持。指导南通、泰州等设区市加快集聚资源要素,构建产业集群梯度培育发展体系。

二是努力开辟未来产业新赛道。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着力实施七大行动,认定未来产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遴选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引导各地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持续优化未来产业发展生态,为全省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关于“推进重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前瞻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科学决策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规范预研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遴选一批预研项目,组织开展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首批申报预研项目专家论证和评估工作,下发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支持项目清单,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属地备案等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及配套经费,保障预研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九)关于“改革顶层设计谋划不够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谋划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任务举措。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下阶段工作进行谋划,提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七个方面贯彻落实改革举措并上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内容纳入省委重要政策文件。推出一批战略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在持续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方面,研究提出一批加力政策举措;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面,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立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推动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加快运作,产业专项基金加快组建投放;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印发《2024年度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明确85项改革事项;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在推动社会民生领域改革方面,牵头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国内一流银发经济发展高地。

二是建立部门审批信息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持续推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信息数据对接融合,实现重要办件数据共享。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四个事项实现每日交互、即时共享,共享办件超过3.3万件,较整改前提升5倍以上。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践,强化项目前期服务,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在项目可研阶段邀请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部门意见协调办理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三是健全完善信用建设政策体系。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办法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4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要点》《关于做好融资信用服务和城市信用监测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提升信用服务效能。今年以来,推动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主动向省级部门和各设区市推送共享信用信息133类、23.74亿条数据;组织398家金融机构进驻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用贷款规模位于全国前列。

(十)关于“改革攻坚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明确25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形成半年工作通报。与上海、广东、四川等地围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区域市场一体化等开展座谈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三省一市联合出台《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推动相关部门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纳入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展。

二是构建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加快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现货市场,强化运营机构保障力量,实质性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各项工作位于全国第二批现货试点省份前列。组织开展第五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日均出清电量约11亿千瓦时。根据结算试运行情况,调整完善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会同省电力公司更新完善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定期组织经营主体培训,累计超过5000人次参与。

三是建立绿证与可再生能源消费联动机制。推动绿证核发,组织动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建档立卡、绿证申报。我省进一步拓宽绿电供应渠道,创新开展分布式新能源企业参与绿电交易,1-9月,我省已成交绿电交易量113亿千瓦时,是去年全年绿电交易量的2倍。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实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有效衔接。

(十一)关于“对民营经济发展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发展改革系统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关于成立加强常态化协调保障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的函》。联合多部门举办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积极回应企业问题诉求。常态化按月调度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情况。赴13个设区市开展民营经济专题调研,走访民营企业45家,召开座谈会13次,现场听取165家民营企业诉求建议。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库,截至目前,入库民营企业超5万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343名。我省89家民营企业入选2024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十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隐形壁垒’客观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强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督促属地核查办理。会同省数据局联合印发《江苏省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相关规定目录(2024年)》,向社会公示全省现行有效的涉及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则的目录清单。

(十三)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支持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发挥优势产业‘链主’企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提升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等举措。

二是多方汇聚要素支持。召开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政银企联动,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创设20多个政策性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协同有关部门支持5家民营企业获批牵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3家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省创新联合体,2家民营企业牵头组建首批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协同有关部门保障企业用工,启动2024江苏“职引未来 筑梦青春”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企业特定人才直接申报中高级职称。

三是大力支持民间投资。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支持不断激发活力的通知》。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向民间资本持续开展项目推介,今年以来共推介133个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清单的通知》。前三季度,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已完成投资1504亿元,投资完成率96%;132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全部开工,完成率90.2%,超过序时进度15.2个百分点。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委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学习各级通报精神,明确下步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委党组、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支部“四级”责任清单。委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委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工作督促提醒,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推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印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深入摸排本领域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举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强化阵地建设,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加强网络信息审核把关。开展新闻宣传考核评估,通过提前研判、会商研究、应急调度、正向引导等多种途径,有效防范和处置舆情风险。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契机,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创建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年度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十五)关于“能源保供安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能源保供长效机制。6月,省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会议召开,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讲话,审议通过《江苏省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善能源保供专班工作机制,开展能源电力供需监测分析,加强电煤、天然气资源组织,积极争取区外电力资源,优化电力设备和机组运行管理,完善价格调节机制,组织储能项目和支撑性电源项目现场督导,召开全省电力保供重点项目推进会和“先立后改”煤电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切实提升保供能力水平,2023年迎峰度冬和2024年迎峰度夏均平稳度过,我省未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二是完善煤炭应急储备长效机制。印发《2024年度煤炭应急储备实施方案》,安排省属企业落实全年300万吨应急储备任务。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督促指导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项目加快建设。推进省属企业参与中西部以及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和煤电联营,跟踪指导境外煤炭资源合作开发,提高省属企业煤炭资源获取能力,巩固并提高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

三是持续推进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督促管道企业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管道保护综合管理模式,指导国家管网东部原油储运公司开展管道保护智能化试点建设,编制《江苏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评价指引》。大力推动油气长输管道占压风险隐患整治,印发全省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治本攻坚方案,会同相关地方及管道企业重点整治鲁宁线原油管道遗留占压问题。

(十六)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确定工作重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和委机关内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纠治问题隐患,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多举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听取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委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分析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存在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三是组织“三项清理”工作。制定实施《关于组织开展违规民间借贷、违规持股、违规挂证取酬“三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党员、干部在社会经济交往中的廉政风险,增强廉洁干事、廉洁用权、廉洁从业意识,推动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十七)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提醒。委党组定期听取全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抓好各级责任落实。委党组书记定期了解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加强工作提醒,提出具体要求。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委党组书记围绕“坚持自我革命严明纪律规矩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发改作为”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为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党课,加强廉政提醒,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强党纪条文解读。结合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解读党纪条文。党纪学习教育、巡视整改等重要时点,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分管处室(党支部)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工作进展,强调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务职级晋升、新招录干部任前谈话,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是实施联动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和行业行风走访调研,今年以来,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先后3次到发展改革系统及园区、企业了解委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充分发挥发展改革系统监督员作用,加强上下监督联动,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监督网络。

(十八)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到江苏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省级机关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印的警示案例选编,组织部分新提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到省高院旁听庭审实况,接受现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加强警示警醒。

二是强化身边事身边人警示作用。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整理编印近年来身边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带动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对照检视。举办专题党纪辅导讲座,邀请省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就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组织集中观看系列腐败案警示录、政绩工程问题、省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片,以鲜活案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健全完善日常提醒机制。利用内网“党风廉政”专栏及时转载《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青年干部警示》等系列廉政教育视频,用好工作群,及时转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通报精神,提升日常廉政警示教育质效。

(十九)关于“‘处长决策’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权力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专题会工作规定,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对照具体要求,提报会议研究审议各类权力事项,职能部门加强事项监督。

二是强化权力事项深入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修订)》,通过事项监督系统填报各类重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各处室(单位)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认真规范填报重要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更加有迹可循、规范有序。

三是提升监督质效。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权力事项的监督,构建有力有序的监督网络,不断扩大监督范围,充分发挥处室纪检监督员作用,深入项目现场实施交叉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二十)关于“制度执行不严,过程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需求提出、专家抽取、评审组织“管办评”三分开。规范评审组织,指导评审组织单位制定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流程、评审工作方案,建立项目评审事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每场评审前必强调保密要求、每名专家参评前必签订保密承诺书,严防信息失泄密。

二是加强对外包事项监管力度。按照合同制管理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对专项资金开展全流程管理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执行。加强对受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管,每年签订廉洁承诺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回避和保密等各项规定。

三是加强对重点物流企业常态化监测。每季度和半年度开展分析,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属地管理,强化对省重点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开展全省重点物流企业目录复核工作,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省重点物流企业动态管理及政策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二十一)关于“防范利益冲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三项排查”,在去年开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权力事项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处室进行再审视再排查,健全完善防控措施;组织新进干部职工填报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点的情况进行核实和教育提醒工作;加强申报项目第三方机构使用监管,建立实施权力事项办理廉政回访机制,了解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廉政情况。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强化研判风险,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醒,严防问题发生。

(二十二)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要求,制定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会议文件管理机制,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坚决执行精文减会要求。实行发文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将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处室。严格精简会议,对会议数量、规模、经费逐项进行审核,形成年度会议计划,以会议数量压减和质量提升持续减轻基层压力。务实工作作风,稳妥解决商业用房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配合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江苏省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扶持方式。对省级战新资金直接给予补助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省级战新资金顺利下达并有效带动项目投资建设。规范专项资金项目变更管理,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项目调整工作。畅通面向企业渠道,健全常态化跟踪服务机制。

(二十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建专门力量,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学习计划,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举办专题辅导,进行《条例》解读,组织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听取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编印学习教育资料,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建立党支部联学联动机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办法、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通过更加深入细致地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组织纪检监督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专题培训,开展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情况摸排分析、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范未然。

三是常态化开展督促提醒。用好“党员接待日”,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肃执纪问责,对存在问题党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教育提醒,依纪依规实施党纪处分,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通报。

(二十四)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专题会工作规定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修订)》,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会议记录,对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主任专题会记录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做好纪要编发和资料保存。

(二十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不谈成绩、直面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问题症结,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协调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派员参加有关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委主要领导结合日常工作,与班子成员加强谈心谈话,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开诚布公讲不足、提建议,做到谈到位、真交心。委党组书记和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新晋升职级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人事处、机关党委与部分党员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谈心谈话,充分掌握不同层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二十六)关于“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审议《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2024年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工作督促,结合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各级责任落地落细。结合半年考核及工作盘点,及时提醒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依照时序进度完成。

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新修订《条例》,带头开展交流研讨,带头为全委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理论学习、结对共学等活动,为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省战略研究中心开展调研,听取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要求;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定期了解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积极谋划推进党建工作任务,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深走实。

(二十七)关于“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省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上作书面交流。开展“一支部一品牌”、“走百企助发展”、结对共建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基层实效。委工业处和省能源局综合规划处党支部入选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重点培育对象,民营局党支部走进“先锋直播间”宣传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措施。

二是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深化提升行动。将模范机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组领导党建责任清单以及支部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巩固拓展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成果,研究制定《关于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引导各党支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发展抓党建”思想。

三是强化党务干部能力提升。采取辅导授课和现地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浦口区委党校组织开展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履职本领。

(二十八)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组织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质量,深化开展结对共学共建活动,持续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加强创先争优,组织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积极争创“两优一先”。依托急难险重任务,检验标准,培育先进,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支部建设质量。

二是组织党建信息员专题培训,围绕支部换 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规范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结合开展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汇报交流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情况,避免出现业务汇报代替党建述职的情况。

三是用好执纪问责利器。对违纪违规党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督促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深刻检视剖析,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为鉴,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十九)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强化协调会商,充分发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及时会商研究推进工作。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明确重点任务和部门工作责任;针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调整进行会商研究,将工作方向从新增创建示范载体调整为建强已有载体,工作重点由推动示范园创建转为争取支持提升已建成示范园建设质量。联合加强业务指导,将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平台建设与业务工作开展有机结合并加以指导推进。省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实地调研南京等地已建成和在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对地方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示范园创建自评、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等问题给予业务指导。加强经常性工作调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园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定期汇总工作情况,指导整改存在问题。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情况动态监测。牵头召集联席会议成员等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调度了解示范园建设情况。督促抓好任务落实,到徐州、宿迁等地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情况实地调研,帮助地方提升示范园建设质量。2024年我省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的示范园数量明显增加,从2022年、2023年共支持我省2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增加到2024年支持我省4个项目建设。

二是做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多次现场调研了解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及建设进度,会商属地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项目存在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确认企业承担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专项核查,摸清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合规批复属地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联合上报的项目终止申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关于抓好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保持工作责任不松、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践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正确把握新阶段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的使命要求,前瞻谋划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的政策举措,及时解决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发展改革部门应有贡献。

(二)凝心聚力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巡视整改与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紧密结合,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组观大势、谋大事、抓全局能力,始终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守纪律的要求一贯到底、落实到位,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踔厉奋发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当好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参谋助手。持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形成自主可控的产业链。深入实施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高水平建设“1+3”重点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更好联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扎实做好年度民生实事,不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质量。

(四)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强化“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严以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对党员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内部建设,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引导教育监管。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五)系统谋划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决策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将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组织支部书记培训、开展支部互学共建,不断提高支部建设能力水平。

(六)从严从紧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适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巡视与各类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390134;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1号楼(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jsdrzwgk@163.com。

中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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