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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31

来源:国家能源局

事关氢能,国家能源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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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就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关于推动绿氢产业利用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促进绿色氢氨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支持新疆建设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区的建议、关于支持绿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均一一进行答复。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关于推动绿氢产业利用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促进绿色氢氨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支持新疆建设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区的建议、关于支持绿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均一一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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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动国家层面绿氢标准出台。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氢能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

国家能源局在年度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中将氢能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并下达了《低碳清洁氢能评价标准》等能源行业标准立项计划,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截至2023年底,已批准发布氢能国家标准110项。

关于超前开展制氢技术路线研究。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围绕高效氢气制备等环节,研究部署“十四五”期间拟重点开展的技术创新任务,并制定各项任务的技术路线图。“十三五”期间,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在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方向启动十余个项目,覆盖氢绿色制备等技术方向。

关于重点突破交通领域绿氢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坚持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慎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2020年,财政部等五部门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通过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以点带面”,有序推动各类场景示范应用。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绿色氢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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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绿色氢氨醇产业项目的政策支持。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清洁低碳”的原则,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围绕高效氢气制备等环节,研究部署“十四五”期间拟重点开展的技术创新任务。

关于完善绿色氢氨醇参与碳市场相关机制。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并下达能源领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其中重点支持氢能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研制清洁低碳氢能等相关标准。

关于构建国际接轨的产品标准与认证体系。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与氢能技术领先的国家开展技术和项目合作,积极参与氢能国际标准制定;充分考虑我国能源、产业等基本情况,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逐步升级为国家标准,有序推动认证体系建设。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绿色氢氨醇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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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建设氢能相关示范区。2022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坚持以市场应用为牵引,合理布局、把握节奏,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拓展在储能、分布式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规模化发展,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产业发展的商业化路径。

关于支持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应用。《规划》提出“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的原则,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与技术创新水平相适应,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坚持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慎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

关于支持纯氢、掺氢管道建设。《规划》提出要“稳步构建储运体系”,以安全可控为前提,积极推进技术材料工艺创新,支持开展多种储运方式的探索和实践。提高高压气态储运效率,加快降低储运成本,有效提升高压气态储运商业化水平。开展掺氢天然气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氢能领域创建示范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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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清洁低碳”的原则,推动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围绕高效氢气制备等环节,研究部署“十四五”期间拟重点开展的技术创新任务,持续推动氢能领域技术创新。

关于促进绿氢多场景应用。《规划》提出“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的原则,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与技术创新水平相适应,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坚持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稳慎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

关于完善氢能标准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与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氢能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市场监管总局先后批准成立了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料电池汽车工作组等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全国气瓶和锅炉压力容器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持续开展氢能全产业链标准化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批准发布氢能国家标准110项。

关于取消绿氢项目进入化工园区限制。氢气、甲醇、氨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为其自然属性所决定。无论氢气按能源还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其理化特性均不会发生改变,都应当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目前,部分地区积极探索优化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应急管理部将积极引导地方健全发展导向的监管政策,鼓励探索氢能管理新模式、新机制,以点带面推动解决项目建设选址等方面政策制约。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绿色氢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国家能源局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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