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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20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约14亿EOD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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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19日,安徽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繁昌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长江生态廊道示范项目;(3)黄浒河、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奇瑞(繁昌)零碳产业园项目。

8月19日,安徽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繁昌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长江生态廊道示范项目;(3)黄浒河、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奇瑞(繁昌)零碳产业园项目。

合同估算价:约139824.00万元。

公告如下:

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0FJ24EP2977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繁昌区;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繁昌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长江生态廊道示范项目;(3)黄浒河、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奇瑞(繁昌)零碳产业园项目。本项目工程费用106824.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5076.38万元,占比约70%;市政公用工程31747.62万元,占比约30%)。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调整(含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内容)、组织各专业图纸会审、施工图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方案汇报、补充变更设计图纸,根据发包人需求出具效果图,工程竣工图的设计审核编制,前期相关的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计电子报批报建以及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各种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工作。设计图纸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及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2)施工部分: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3)相关资源导入部分:配合业主方进行后期关联项目的资源导入。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约13982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824.00万元,工程设备购置费用32000.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000.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2)、(3)项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成员需满足):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满足):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需满足):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文)规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务。本项目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若符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文)规定的,则视同投标人满足所需具备的资质要求。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9亿元(或以上)的施工业绩(项目类型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同时包含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要求体现的项目内容、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2)定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证书,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3)提供业绩的投标人在所提供的业绩中必须承担主体施工任务。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至少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职责。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20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4 年 9 月 9 日 0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0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18179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1569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76748256733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092803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庆大村

联系人: 余工、许工

电话:18321802110、1825544265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浩、周琴

电话:18258806227、18810426494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电话: 0553-785389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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