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4月9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主要内容包括:结算原则、计量、电费结算流程、批发市场结算、零售市场及终端用户结算、辅助服务费用结算、市场分摊/返还费用计算、电费支付流程、退补管理及其他事项等。
日前市场按照日前出清价格进行全电量结算。 实时市场按照实时市场出清价格,对实际上网电量(实际用电量)与日前市场交易结果的差值做偏差结算,偏差结算价格为实时市场出清价格。中长期市场按照中长期合约约定价格和日前市场出清价格的差值作差价结算,合约交割点为统一结算点。结算试运行方案对合约交割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按日发布电能量和市场化辅助服务交易结果,按月进行经营主体所有类型费用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零售市场按月进行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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