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索比氢能网
继广东、河北等地后,又一地明确制氢加氢站可不入化工园区。
11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文件明确指出:
1. 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及其制氢加氢一体站不需在化工园区内建设。
2. 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同时,关于氢能危化品及能源属性问题,近日央视也作了相关报道。
11月20日,央视财经发布了一篇题为《全球领先!年内已投资3000亿元!这一大市场,“氢氢地”来了》的文章,报道了3个绿氢示范项目、2家制氢装备企业。
其中,文章提到,国家电网安徽电力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已拿到安徽省首个制氢加氢一体站的经营许可证,意味着该站可以就近制氢,打破了此前氢气制备只允许在当地化工园区内进行的情况。
一直以来,出于氢气具有高度的易燃性和易爆性,我国将氢列为危化品范畴。但随着氢的能源属性逐步明确,近年来,国内多地纷纷探索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的政策进行松绑,这也为氢能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索比氢能网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现在,我国已有8个省市地区发布相关的“松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作图:索比氢能网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