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07

来源:生态环境部

多部门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

字体:
分享到:
扫一扫
摘要:2 月 21 日,多部门发布意见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将建设技术规范体系,拓展披露形式渠道,丰富应用场景,鼓励先行先试,到 2030 年完善相关体系,提升企业披露水平。

微信截图_20250307144022.png

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文件明确,建设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配套技术规范体系,完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一号——气候,制定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指引,指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制定产品碳足迹统计和信息披露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相关产品碳排放信息披露。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政策体系与碳足迹管理的相关规范。衔接,强化供应链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在产品碳足迹统计中的应用。

支持碳达峰主题城市和园区、低碳关注省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气候投资融资、减污降碳良好创新等主题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探索开展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工作。鼓励火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石化化工、航空、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鼓励开采、油气开发、畜牧业和水稻种植等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重点非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

原文如下:

关于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

省、辖区、管辖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局)、各财政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各总部,省、辖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各局:

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是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体责任与意愿、提升企业应对气候风险能力与透明度、低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关于国务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们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申报工作,有效促进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重要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申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宣言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打造企业温室气体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制度框架和技术规范,营造企业“愿披露、能披露、披露好”的良好氛围,提升披露质量,强化信息共享,丰富成果应用,激发企业控制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内生动力,为落实“双碳”战略,探索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目标引领,稳妥社区。重点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和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做好长期目标和短期行动的准备,坚持稳定中求进,扩大披露行业、企业和内容范围,强化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对企业自主的促进作用。愿披露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要遵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的规定。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带动。鼓励政府、企业、市场、公众等多主体良性创新,加强政策创新、标准创新、形式创新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新经验建立充气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政策体系,制定规范的披露框架、技术标准,强化可比性、统一性,兼具一定的汇率、汇率,明确的政策导向,突出行业特征与企业自主,提高企业旗帜加强温室气体信息披露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充分积累国际经验,立足国内实践,推动建立既符合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满足“双碳”战略需求,才能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体系。

到2027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政策和技术基本标准建立,企业披露信息的积极性、披露质量和披露能力有效提升。重点行业和先行地区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探索示范试点推进,披露信息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到2030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通用框架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披露意愿、披露能力和披露质量显着提升,披露信息得到广泛应用,与国际接轨、互通互认、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配套技术规范体系

推进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气体数据库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方法和报告指南。完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一号——气候,制定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指引,指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制定产品碳足迹统计和信息披露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相关产品碳排放信息披露。

(二)丰富和拓展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形式和渠道

探索建立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服务平台,集中展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内容,依托披露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社会公众和投资人公开查询提供便利。支持企业编制和发布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年度报告,或将温室气体信息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形式的容器公开发布。鼓励企业以临时报告形式行为及时披露对社会及消费者有重大影响或引发公众市场风险的温室气体排放。

(三)丰富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应用场景

支持有关机构将企业自愿披露的温室气体信息纳入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信息披露与评级评估相关规范。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政策体系与碳足迹管理的相关规范。衔接,强化供应链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在产品碳足迹统计中的应用。推动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信息在绿色消费领域、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中应用,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应用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探索开发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市场化服务

引导第三方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排放数据统计、关键信息校核、披露报告、排放水平评价、投融资信息对接等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相关的市场化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丰富的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相关产品和服务种类,挖掘和创新对披露信息的应用。鼓励相关机构编制发布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主披露年度进展评估报告。鼓励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社会相关方规范小区信息披露和温室气体管理相关培训水平,提升人员行业专业能力。

(五)鼓励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

支持碳达峰主题城市和园区、低碳关注省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气候投资融资、减污降碳良好创新等主题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探索开展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工作。鼓励火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石化化工、航空、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鼓励开采、油气开发、畜牧业和水稻种植等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重点非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

(六)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国际合作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相关技术规范与国际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可持续信息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标准规范的良好研究与衔接,推动互通互信。强化企业温室气体信息与可持续信息披露国际合作,加强对温室气体信息主动披露引领企业气候行动典型案例、良好经验的总结与传播,对外讲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

三、修订组织实施

(一)形成部门合力。各有关部门着手推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相关体系政策建设、技术规范制定、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强化政策对接与工作良好,强化对企业的扶贫指导,不断汇聚工作合力。

(二)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对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引导社会组织和公共媒体对企业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和改进披露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依托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等活动,对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进行宣传,为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营造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首都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 年 2 月 14 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2月21日印发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