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
内容指出,准确把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行业部门、属地政府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提到2024年污染防治目标为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碳排放总量;全市及各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其中《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要求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各区在 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基础上,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要求。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 VOCs、NOx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内容提到,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石化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开展 VOCs治理工作,完成烯烃厂乙烯装置压缩机油箱尾气治理、合成橡胶厂丁苯后处理尾气治理。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减排工程。组织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化管理,退出落后、过剩产能,达到“规范一批、退出一批”的整治效果;合规保留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生产密闭化、清洁化。
《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指出深入实施总量减排,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化学需 氧量(COD)、氨氮(NH3-N)减排目标要求。
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加强“三监联动”,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对新划定、调整或受水毁影响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完善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实《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加强地下水储备区水源涵养和保护。实施《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完成昌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密云区高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房山区窦店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怀柔区庙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全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五个牢牢把握”“五个坚持不懈”,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行业部门、属地政府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
三是要推进共治共享。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6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附件2: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附件3: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附件4: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
附件5: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
附件6:2024年各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重点任务计划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