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皓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随着绿色保险定义的明确以及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确立,绿色保险发展迈上新台阶。“但通过前期调研,我们发现市场主体对绿色发展原则、目标任务的认识仍需进一步统一,在推动发展方向、激励约束政策、监管评价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亟须政策引领和支持。”
为此,《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保险发展的总体要求、负债端重点任务、投资端重点任务、能力支撑及工作保障等。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确立的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在负债端,《指导意见》提出9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绿色能源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绿色保险保障重点任务的主要框架来源于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碳达峰十大行动’对于绿色发展重点领域的分类,同时结合保险业实际,增加设置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和提升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两个重点领域。”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释称。
在投资端,《指导意见》提出3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
该负责人表示,这些重点工作任务旨在提升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力度。
在能力支撑方面,《指导意见》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其中明确,各保险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绿色保险工作并研究设立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监管引领,逐步优化绿色保险偿付能力计算规则,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优化产品备案管理,完善业务领域相关制度规范等。
《指导意见》是继2022年6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年11月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后,监管部门对绿色保险政策体系的进一步优化。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完善绿色保险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促进绿色保险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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