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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5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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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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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把建档立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对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建档立卡是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称“绿证”)的基础,是生成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的重要前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参与绿证、绿电市场交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对于支撑项目绿证核发、兑现环境价值、加强行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推动后续计划新增并网的项目当月完成建档立卡。

二、压实责任,做好协同配合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涉及项目单位多,需各方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开展。

(一)发电企业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已并网和计划新增并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建档立卡信息填报(https://sso.renewable.org.cn),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信息填报详见网站公布的使用指南)。项目单位对建档立卡的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项目因未按要求建档立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二)各级能源主管单位承担辖区项目建档立卡的组织责任,商同级水利部门和电网企业在已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础上,按照“存量与增量两手抓”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做好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工作,并提前做好计划新增并网项目预建档工作。

(三)省电力公司要督促所属市、县电网发挥平台“枢纽”作用,全面梳理已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含项目名称、容量、发电户号、地址、项目业主、联系方式等),后续按月梳理全省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信息,推送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指定邮箱(jxsnyjxnyc@163.com),并配合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组织推进工作。

(四)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要加强信息填报指导,积极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沟通衔接,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工作,定期统计我省建档立卡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指导项目单位准确填报建档立卡信息。

三、加强落实,确保如期填报

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企业应逐一核实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情况,确保所属已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已完成建档立卡,新建成并网项目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

(二)各级能源主管单位应商同级水利部门和电网企业督促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完成填报,10月31日前应完成辖区内全部已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后续按月督促新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完成填报。

(三)请省电力公司于10月12日前反馈全量已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至我局邮箱,后续每月5日前推送上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信息。

请各有关单位、可再生能源企业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大力推动建档立卡工作,工作推进中存在重大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联系人:江西省能源局 叶昌荣 0791-88915227

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钟姝婷13627913587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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