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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3

来源:黄师傅说电公众号

两部制电力用户供电容量相关规则及电费计算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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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两部制电力用户基本电费的三种交费方式,重点阐述按容量交基本电费的计算及不同情况下供电容量、变压器容量、负荷容量的关系,包括减容、多线路进线等情况,以及与电费相关的政策和容量定义理解差异。

两部制电力用户需要缴纳基本电费,而基本电费的交费方式,用户可以在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三种方式中择其一。

当一个新用户向电网公司报装接电时,双方需要签订供电合同,也要约定合同供电容量。

最简单的情况是,用户要安装的变压器容量之和就是合同供电容量。

如果选择按容量交基本电费的话,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容量电价。

之后因为减产等原因,需要办理临时减容的话,要减去的容量需要能对应独立的变压器,减容之后收取基本电费就按照实际运行的变压器容量来计算。

24年6月份开始执行的新版供电营业规则,取消了暂停变压器这种说法,改成了临时性减容和永久性减容这两种方式。

可以理解临时性减容就是过去的暂停,永久性减容是过去的减容。

临时性的减容,供电公司会对减容的变压器进行封贴,进行手续上的封锁,在恢复容量时予以解封。

永久性的减容,供电公司会拆除减容变压器的电气连接,进行物理上的彻底减除,想要恢复的话要按增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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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办理永久性减容时,用户与供电公司要重新签署供电合同,因为修改了合同供电容量。

所以当永久性兼容时,用户变压器运行容量=变压器合同容量;

而临时减容时,用户变压器运行容量<变压器合同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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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另一种情况,绝大多数用户的负荷是通过变压器获取电力的,但也有一些负荷,如楼宇的冷水机组,是可以直挂在10kV上的,而这些机组的容量也要纳入到供电容量中。

如果选择按容量缴费的话,这也是要算上的,不过大部分存量的楼宇用户还是单一制用户,不需要交基本电费。一些存量改两部制或者是新增的用户,基本也该选择按照实际最大需量交基本电费。

我们再来看多线路进线的用户。

如果说每路电源相互独立,下面连接的负荷也彼此独立,这种情况分析起来和上述单线路进线一样。

但不同进线连接的负荷之间有关联的话,那么要先区分一下这些负荷是如何通过物理线路连接到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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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在低压侧的互联,两条进线分别带同容量的变压器,然后两台变压器的低压侧母线排之间有开关互联。

这种供配电结构中,负荷的整体容量和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匹配,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又和该路高压进线的供电容量匹配。

如果变压器A和B都处于使用的状态,哪怕低压母联开关闭合,负荷只由变压器A带,变压器B处于热备状态,那么交容量基本电费的话也是两台变压器容量之和。

但如果一台主用,另一台备用且处于冷备用的状态,即电网公司已经加封的,那么计算基本电费时候只用A的容量。

核心还是看正在使用的变压器,按这个容量交基本电费就好。

所以这种情况下,供电容量=变压器容量>负荷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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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在高压侧的互联,两侧的高压进线之间有母联,每段高压母线带各自的变压器。

高压有母联,相当于说两侧的进线都能带动全部的变压器,那么每条进线的供电容量就由全部变压器容量决定,而不只是自身母线段上的哪几台。

如图例,1#进线的供电容量是A+B+C+D,2#进线也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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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变压器都是单独带自己的负荷,低压部分不存在互联。

那么供电容量 > 变压器容量 = 负荷容量,可靠性依靠的是双电源的存在,但只是变压器供电的可靠性负荷N-1的要求,如果变压器有问题,那么负荷还是无法确保供电。

这里变压器和负荷容量之间的等号忽略了变压器容量的安装裕度,仅代表二者之间容量的匹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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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变压器两两成对,在各自低压侧母排上也有互联。

那么供电容量 > 变压器容量 > 负荷容量,负荷供电的可靠性满足了N-1的要求,任意一条进线有问题,任意一台变压器有问题,都不影响负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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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类似高压带母联的情况,但两侧的供电容量可能不同,因为要保障的一部分重要负荷的安全供电,而不是全部负荷。

比如图例,左侧供电进线容量大,可以把三台变压器的负荷都带上,右侧供电进线容量小一些,只能带其中的一台。

高压母线的两端,左侧带2台,右侧带1台,平时可以分裂运行,各顾各的。

如果左侧失电,不影响变压器C的供电,重要负荷在此变压器下。

如果右侧失电,也不影响C的供电,母联开关闭合,变压器C由左侧供电。

那么左侧的供电容量=A+B+C,,右侧的供电容量=C,合计供电容量变成了A+B+2C,依然是供电容量>变压器容量。

可见,供电容量,变压器容量还有负荷容量之间,并非是完全的容量匹配,因为供电可靠性的原因,因为临时性减容的原因,导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会随着供配电结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而把这些结构与电费关联起来的话,我们需要关注两个点,一个是容量基本电费的收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 1583号)》文件中已经明确是变压器容量,即运行的变压器容量,临时性减去的容量不参与计算基本电费。

另一个点是在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文件中新增的基本电费需量电价折扣触发机制,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对于合同变压器容量的理解就有说法了,直观的理解是在运行的变压器容量,再大一点是供电合同约定安装的变压器容量,还有的认为是供电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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