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璇
来源:碳课公众号
近日,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
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大势所趋。2021年以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的成立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S1)”、“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国际准则)的发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是当前重要工作。《基本准则》的起草,主要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思路。
一方面,以我为主、体现中国特色。《基本准则》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体例结构以及部分技术要求等方面基于我国实际作出规定。
另一方面,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根据前期国际准则的中国适用性评估结论,国际准则多数要求在我国具有适用性。
考虑到S1作为一般披露要求,对可持续信息披露仅做原则性规定,《基本准则》与S1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总体保持衔接。这种制度安排,既有利于具体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也有利于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国际准则实现趋同。
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逐步调整完善。
综合考虑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因此,《基本准则》发文通知中明确指出,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全球约有 600 项标准与ESG相关的标准,而ISSB制定的两项标准将有助于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建立急需的全球基准。而ISSB制定的标准体系又如何影响我们呢?
如果公司需要报告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ISSB 标准是不错选择。这是因为ISSB标准提供 ESG 报告的清晰度和一致性,这些标准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公司披露与气候和环境可持续性相关的治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信心。
曾经,由于企业缺乏相关且有用的 ESG 信息,资产管理者无法评估企业 ESG 风险和努力,而这些信息对于促进全球绿色经济的投资决策至关重要。
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企业可持续性和责任感的趋势也日益增强,利益相关者和消费者对更多 ESG 风险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此时,全球存在数百种报告标准,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应对分散而复杂的合规环境。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秘书处负责人玛丽·夏皮罗表示:“ISSB 标准为企业披露有助于决策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提供了全球基准,这些信息对于创建更加透明的市场、帮助实现平稳的低碳转型以及建设更具弹性和可持续性的全球经济至关重要。”
而ISSB两项标准(IFRS S1和S2)标准可能会得到 140 个司法管辖区的支持,并在 2024 年 1 月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 (IFRS) 在格拉斯哥举行的 2021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COP26) 上宣布成立 ISSB。该委员会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重要性与现行财务报告法规相匹配,帮助提高全球 ESG 报告的一致性和质量。
ISSB 于 2023 年 6 月公布了其首两项可持续性披露标准。它们被称为 IFRS S1 和 IFRS S2——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命名,该基金会创建了 ISSB 来起草这些标准。ISSB 的这两项标准旨在共同提供一种通用语言,以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前景的影响。这两项标准都采纳了 TCFD 的建议。标准简要如下:
IFRS S1:该标准规定了披露有关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信息的要求,包括治理流程、控制、程序以及实现任何所需目标的绩效或进展。
IFRS S2:该标准要求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合理地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前景。作为衡量标准的一部分,公司将被要求报告分为三个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ISSB 标准基于 IFRS 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该准则要求 140 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上市公司遵守。这不包括遵循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美国。不过,ISSB 标准正在推动影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规则,该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加强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
虽然许多政府和监管机构可能会采用 ISSB 标准,但强制应用将取决于每个司法管辖区。预计将采用该标准作为财务报告一部分的国家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新加坡。
在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要求在该地区开展活动的欧盟和非欧盟公司在提交财务报表的同时提交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些报告必须按照《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编制。虽然 ESRS 在欧盟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但 ISSB 标准是自愿的。
欧盟和ISSB已共同努力提高各自气候相关披露要求的互操作性,这将使企业能够以最少的重复努力应用这两套标准。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主要问题是:哪些公司可以使用 ISSB 标准?这些标准如何帮助他们进行第三方风险报告?
全球范围内所有被要求或自愿选择编制通用财务报表的公司(无论规模、地点、行业或上市状态如何)均可采用该标准。这样做将提高可供投资者和金融市场使用的 ESG 信息的整体质量和可比性。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按照本地ESG政策要求,也可以使用 ISSB 标准作为基础、指导或参考,以帮助:
将可持续性和气候因素纳入第三方评估和审查中。
简化数据收集和报告,以实现不同司法管辖区内更加一致的报告实践。
与第三方进行对话和合作,以应对他们的风险和机遇。
如果不需要根据地域,使用不同ESG 标准,向不同监管机构提交的不同报告,就可以使用 ISSB 标准作为总体工具,在整个价值链中可以进一步推动透明度和问责制。通过使用广泛接受和支持的标准,您将能够以更具凝聚力和一致性的方式在整个第三方网络中促进共同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与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低碳网的内容为低碳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