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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10

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磷酸铁锂+钠离子!国能广西桂林100MW/200MWh储能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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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能源集团在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招标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电站将使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计划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完成。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业绩,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尚未通过投资决策,招标结果待项目通过后生效。

7月9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了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广西桂林市永福县100MW/200MWh储能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一座容量100MW/200MWh(标称容量)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电站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和预制舱式储能系统,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其中磷酸铁锂电池90MW/180MWh,钠离子电池10MW/20MWh。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同时新建一回自220kV储能升压站至永福电厂升压站的送出线路。储能站站址位于电厂二期扩建端一侧、原预留三期的场地上。该场地南北向长约200m,东西向宽约155m。可满足建设200MW/400MWh储能站要求(本期建设100MW/200MWh)。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广西桂林市永福县100MW/200MWh储能EPC总承包(风电场配套储能)。

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广西桂林市永福县100MW/200MWh储能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广西桂林市永福县100MW/200MWh储能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6592,招标人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苏桥经济开发区内的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电厂)厂区内。东北方向距离桂林市区中心约30km,西南方向距离永福县城区中心15km,西面距离苏桥镇(新区)约3.0km。

本项目新建一座容量100MW/200MWh(标称容量)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电站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和预制舱式储能系统,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其中磷酸铁锂电池90MW/180MWh,钠离子电池10MW/20MWh。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同时新建一回自220kV储能升压站至永福电厂升压站的送出线路。储能站站址位于电厂二期扩建端一侧、原预留三期的场地上。该场地南北向长约200m,东西向宽约155m。可满足建设200MW/400MWh储能站要求(本期建设100MW/200MWh)。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广西桂林市永福县100MW/200MWh储能EPC总承包(风电场配套储能)。包括设计、设备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并网及并网试验与仿真验证。负责储能系统升压变、PCS、电池预制舱、220kV变压器等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负责储能系统设备至站内升压站测控柜通讯线缆、储能系统设备至35kV 储能进线柜电力电缆、通信线的供货及接线、220kV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储能系统试验、联调、验收试运;负责所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项目储能系统的定期分析、诊断、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算法和系统升级。负责所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检测维护,保证储能系统性能达标,并提供维护报告,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 2024年 08 月20 日到 2025 年 07 月 20 日。特别注明:首批储能单元必须在 2024 年11月 20日前并网,且具备不小于 40MW/80MWh 的安全可调用容量: 2024 年 12 月20 日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1.4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桂林永福县。

2.1.5本项目尚未通过投资决策,招标结果将在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后生效,并签订合同授予标的。若本项目投资决策最终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将取消,不再签订合同和授予标的,请投标人知悉。

2.1.6若上述条件未成就,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及设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未明确分包范围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须同时具有并提供并满足本项目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EP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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