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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8

来源:主碳索未来 TL CARBON公众号

COP29 气候峰会:〈巴黎协定〉A6.4 条碳计入机制进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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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COP29 气候峰会开幕,A6.4 机制的两个关键规则文件获基本 “认可”,介绍了文件批准相关情况及东道国决议草案内容,同时阐述此次进展使全球碳市场向 2.0 版本更近一步,但离真正规模化交易市场启动还有诸多工作,提醒勿被流量号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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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9气候峰会在巴库开幕了,本文主要更新下《巴黎协定》A6.4条碳计入机制的进展,和锤子没有什么关系,起这个名字纯是因为在微圈口嗨许诺的了。所以如果你是做碳的,请继续往下阅读,如果你是做锤子的,请现在退出文章,不用谢。

我总结了一下昨天上午微信上问我问题的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COP29上A6.4机制发生了什么,二是全球碳市场启动是什么意思。这些应该都是看到很多公众号文章后着急想了解具体情况的。我简单写些文字回答一下。老粉们是知道我风格和情况的,我不是流量主,不靠公众号拉业务,所以我不能把业务方向的内容讲的太多太透。

1,大会开幕第一天A6.4机制两个关键规则文件就被基本“认可”

这两个A6.4核心基石文件是标准:应用第V.B章(方法学)的要求制定和评估第A6.4机制方法学(01.0版)标准:第6.4条机制下涉及移除活动的要求(01.0版)

现在综合各方消息看,这两个文件应该是开幕当天就被缔约方们基本认可了,否则大会东道国也不会在会议官网头版头条给出《COP29在巴库开幕,全球碳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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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了大多数读者,机翻了下英文原文。原文:COP29 Opens in Baku with Breakthrough on Global Carbon Markets

这里不得不感谢一下本次大会主席国对碳市场机制的重视,也应该重视,就算其他重要且难的事项没有通过本次大会取得突破,那至少COP29大会可以在国际碳市场发展史上排上号了,类似于COP26格拉斯哥大会(发布A6.4的RMP文件)。

这里注意为什么本文写成规则文件被认可(或者采纳),而非批准,因为这两份文件已经在大会启动前被批准过了。在A6.4机制监督机构(SBM)于今年10月份第14次会上,这两个文件已经被其批准了。

SBM是CMA(简单理解为《巴黎协定》缔约方好了)指定成立的一个小组,在CMA的授权和指导下监督A6.4机制,对CMA全面负责。所以去年SBM就在COP28大会前拿出两份标准文件建议让CMA们在COP上批准一下,毕竟SBM对CMA负责,而且A6.4机制运营还得由CMA成员们一起落实啊。但结果后来大家都知道,在当时时间有限的讨论下,这两份文件被打回去要求SBM继续修改。

这次SBM却很聪明,扔掉去年行事风格:提建议等待CMA批准,今年改为:我先批了,而且我还建议CMA通过。所以这次就相当于SBM直接拿着其批准的两份文件让缔约方们选择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不接受貌似也不行,因为这两份文件被SBM批准了,也没有规定说SBM不能批准这种文件,那就接受呗,但感觉还不舒服,毕竟没有让CMA讨论或修改文件,这些想法本届大会东道国都想到了,所以你们看在东道国给出关于A6.4机制的决议草案(draft decision)文件中列出了下面四点核心内容。

  • CMA欢迎SBM提交两份年度报告及其他辛苦的工作 -- 还知道我是“老板”?!

  • CMA注意到SBM通过了两份标准文件 -- 好吧,我知道了;

  • CMA注意到SBM将尽快制定上述标准文件,同时努力确保监管稳定性 -- 好吧,我知道了;

  • CMA重申其根据需要向SBM提供指导的作用,以及SMB应在CMA授权和指导下对A6.4机制进行监督并对CMA全面负责的规定 --  无论如何,我得再提醒你一下。


有智慧是成事儿的必要条件。

这上面决议草案内容整体偏积极,基本要表达的就是考虑在特殊时期你们采用了特殊办法,我们暂时不反对,下次注意。

但实际上有两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不知道CMA内部是如何考虑的。

之前SBM是提了三点建议的,建议第1点:CMA同意SBM这次标准文件处理的方式(希望CMA也可以对这种方式给予进一步的指导),在这个决议草案中没有看到对第1点的直接回应;建议第2点就是本次决议草案中的第2段内容;建议第3点:SBM当时提出CMA要注意到SBM将加快制定与执行(implement)这些标准文件,这个建议全部内容呈现在决议草案的第3段内容,却唯独没有执行implement这个词。这事儿不好猜测,或许是会议东道国会前沟通下来折中的办法,先根据当时SBM建议的内容作为主要文本(不合适的不列入)提出决议草案进行讨论,最终关于A6.4决议中的内容是否有删减与填加,就看CMA这段时间谈判的结果了。希望别把草案决议中的主要两个“注意到”内容给改变了。

2,离全球规模化碳市场2.0又进一步

我在2023年向某央企提交课题成果中提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全球碳市场为1.0版本,而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全球碳市场是2.0版本,无论从参与国角色定位,还是碳资产开发机理等多个维多在这两个版本市场中都有很大区别,不好再用固有思维方式对待新版本市场。

当然这也不意味着VCM机制未来就没有应用空间,至少我认为存在局部应用可能,具体这个范围有多大,决定因素有一些,比如A6.4推出的时间及这段时间内VCM机制能基于A6.2“攻占几个城池”、VCM方法学与A6.4方法学核心原则符合度、MCUA6.4ERs应用场景、VCM机制自身制度建设等。

在新的全球规模化国家间(允许私营参与)碳市场中,你们或许会看到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建设CCER国际版方法学及使用体系,“融合的”JCM单体项目减排量创下新低,全球碳资产价值的放大等。

本次两份文件的通过只能认为是离A6.4机制运行更进一步,近以离新市场又进一步,但离真正全球规模化交易市场启动还有不少工作要做,特别需要A6.2机制的共同发力,这次大会对A6.2一些核心技术层面细节的敲定更加值得期待。

综上,大家不要因为今天看了些流量号标题而过于激动,以为全球碳市场启动了,其实就是在“特殊背景”下”采用新路径”取得了A6.4机制两个关键文件的通过,就算所谓的全球市场有了,和你们大多数人关系也不大,如果不这么觉得,可以多读几遍“不好再用固有思维方式对待新版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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