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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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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名称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
二、案例业主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云南省水泥行业的重点企业和大理州建材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随着3000吨/日生产线的建成投产,现已投产4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生产规模300万吨,是滇西地区产能最大的水泥企业。该公司约25%~30%的电能是用于拖动各种类型的风机,而风机多为高压绕线式转子电机,风机数量多、容量大:运行时间长,风量、风压需频繁调节,节电潜力大。
三、案例内容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有四条水泥生产线,其中有三条1000t/d及一条3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属于高耗能企业。为了降低能耗及完成政府规定的能耗指标,该公司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行电机节能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电站,于2009年完成部分电机节能改造及一期纯低温余热发电电站。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节能工作,降低产品能耗,该公司决定对有节能空间的22台高、低压电机进行节能改造,并于2010年8月与云南云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运行数据分析,根据水泥生产的工艺要求,决定11台高压电机采用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而11台低压电机采用低压变频器,并保证最低节电率达到10%以上及节能分享期内的保修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从2010年10月底开始至2011年1月8日分批完成11台低压变频器的安装和调试,而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从2010年10月底开始至2011年5月初分批完成10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还有余下的一台1000kW高温风机的设备等3号线停窑后才进行安装和调试。所有投运的设备于2011年5月27日全部完成验收并达到技术协议的保证要求节能分成款项于每台设备投运后次月开始计算,至此所有的节能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
针对该公司水泥生产线11台高压风机电机为高压大容量绕线式转子电机的实际,采用投入资金少、对电网运行危害小的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进行改造;对该公司水泥生产线11台低压风机电机采用低压变频器进行改造。设计安装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或低压变频器设备,该系统可根据水泥生产工艺的实际需要对各部风机进行转速控制,既保证了生产工艺要求,又可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采用降低电机同步转速的高效率节能型的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操作简单、灵活,降低了电机运行电流且保证电机安全运行,可以让电机与风机自适应的合理匹配,从而使系统达到最佳运行效果。各改造的高压风机保留原电机高低压控制柜、保护系统,增加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控制,外附一台反馈变压器、功率因数补偿装置,低压风机增加低压变频器控制装置。
四、项目年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1.节能量评
改造前后用能设备不变,均为运行的水泥生产线中窑头、窑尾、窑煤磨和水泥磨高低压风机的电机系统。改造前的能源计量设备为22个电表,改造后清单不变。
采取变频调速装置节电措施后,根据各风机上安装的电度表可最直观地统计各风机运行的状况。11台高压风机及11台低风机节能改造后的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如表1、表2。
表1 高压风机测试记录表
表2 低压风机测试记录表
续表
2.节能效益
高压电机节能改造采用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安装时间从2010年10月底开始至2011年5月初分批完成10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投运并顺利通过验收。设备运行情况如下:
(1)4号、5号和6号水泥磨排风机的转子变频调速装置,功率均为315kW。为了满足水泥生产线的工艺要求和达到预期的节电效果,转子变频调速装置投运后在中控室进行开停机控制及50%~100%的范围内实现无极调速(风门开度100%),其节电率分别为13.31%、17.81%、12.52%,设备运行稳定。功率因素均达到0.91以上。
(2)1号窑尾主排风机、1号高温排风机、2号窑尾主排风机、2号高温排风机的转子变频调速装置,设备功率分别为280kW、1000kW、450kW、1000kW,其节电率分别为13.13%、10.91%、17.15%、18.43%,设备运行稳定。功率因素均达到0.91以上。
(3)4号窑头排风机、4号窑尾排风机、4号高温风机的转子变频调速装置,功率分别为900kW、1250kW、2500kW,其节电率分别为29.95%、20.98%、19%,节电效果非常明显,设备运行稳定。功率因数均达到0.91以上。
低压电机节能改造采用低压变频调速装置,设备运行情况如下:
(1)1号、2号和3号水泥循环风机1号、3号水泥磨磨尾排风机的低压变频调速装置,设备功率分别为132kW、132kW、132kW、45kW、45kW。其节电率分别为30.14%、27.86%、37.29%、24.26%、设备运行稳定。功率因数均达到28.24%,0.95以上。
(2)1号、3号窑煤磨主排风机、2号煤磨高温风机、7号水泥磨废气风机的低压变频调速装置,功率分别为132kW、132kW75kW、185kW。节电率分别为11.43%13.15%、31.31%、56.38%,设备运行稳定。功率因素均达到0.95以上。
该项目年节电量为1195万kW·h,折合为4063吨标准煤,年节能效益约300万元。
五、商业模式
该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0个月,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节能效益分享期为单台投运日起效益分享期11年。在效益分享期内,项目年节电量为1195万kW·h,节能量各个装置得到的节能率不一,具体可参考设备投运后运行状况,每次节能量可根据实际产生数核定。根据电网公司综合电价,业主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按商定的分享比例进行效益分享。款项支付方法为每月在相应节能量确认后,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发出付款请求,业主收到该付款请求后10日之内支付款项。效益分享期结束后,项目移交业主运行。
六、融资渠道
项目投资额为1880万元。该项目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比例分别为50%,贷款部分为商业银行贷款。
七、优惠政策
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同时,该项目获得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文中相应的税收优惠。对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免征收营业税;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免税及相应比例征税等具体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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